2008年08月 20号,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我市启动。
据悉,为改善我国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保证青少年的
健康成长,国家从2000年开始分步实施了“学生饮用奶计划”,即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方式,通过专项计划向在校中小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
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发文要求,我市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坚持学校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饮用奶”由生产企业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价格,各学校不得加价和搭车收费,不得占用、挪用奶款。学校不得纳入代收费项目, 不得收取劳务费。各校在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时,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要求或暗示学生订购。